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红政发〔2018〕58号)、《泸西县残疾人联合会、泸西县财政局、泸西县民政局、泸西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泸西县“十四五”阳光家园计划— 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泸残联发〔2023〕 1 号)、《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泸政发〔2019〕14号)和《关于印发泸西县0-18岁残疾儿童康复医疗定点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县残联商请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组成评估领导小组,对我县0-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机构和阳光家园居家托养服务机构(泸西县中医医院)所承接工作任务进行年度评估验收。
2024年阳光家园居家托养服务情况汇报。
县级评估组专家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阳光家园居家托养服务档案现场审核。
县级评估组专家对档案存在问题进行指导,并给出建议。
县级评估组专家对儿童康复场所进行实地考察并就家属满意度做问卷调查。
县级评估组专家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及阳光家园居家托养服务对象入户实地考察并就家属满意度做问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