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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四举措”规范定点医院医保服务

2016-04-29 09:39 发布人:杨斌 浏览:

   规范服务价格。在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执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泸西县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调整补偿方案》,进一步规范县级定点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截止目前,县人社局与县发改局、县卫生局联合会商批复县级公立医院住院诊查费用上涨1家。

  增加用药透明度。严格执行定点医院用药告知制度,医务人员在为患者就诊治疗时全面公开所用药品的项目信息,尤其对全自费药品、乙类药品、部分支付项目等须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使用。目前全县28家定点医院已按照要求严格执行告知制度。

  建立回访制度。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医保资金安全,县医保中心不定期根据定点医院提供的医疗费用结算资料和病历等材料所提供的患者联系方式开展电话回访登记,按月随机抽查20%以上定点医院住院患者,有效遏制了假住院、冒名住院套取资金现象的发生。

  开展专项整治。采取查证看卡核对病人身份、查患者生命体征核对疾病诊断、查病历处方记载核对用药项目“三查三对”方法,严防冒名顶替、过度医疗等违规现象发生。截止目前全县社保经办机构共开展集中检查3次、常规抽查32人次,查处多收多缴患者医疗费用案件1起,按照5倍罚款要求罚款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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