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医务人员与医药代表的行为,建立医院与医药生产、营销企业之间信息与技术交流的正常渠道,增加工作透明度,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定于2021年12月16日安排本季度的接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2021年12月16日下午3:00—5:30;
二、接待地点:泸西县中医医院四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医药代表、采购办、药剂科、信息设备科,相关科室人员(由采购办负责通知);
四、需要交流的医药企业请于2021年12月15日下午5点前将填写《泸西县中医医院医药代表接待日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采购办邮件(邮箱:lxzycgb 163.com)预约登记或将纸质版交医院采购办;
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参加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佩戴口罩参会。
附件:泸西县中医医院医药代表接待日登记表
泸西县中医医院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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