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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承教育贯穿中医药人才培养始终

2017-08-15 16:59 发布人:黄秋实 浏览:

  近日,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计划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符合中医药事业发展要求和学科特色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同时,院校教育质量得到显著提高,毕业后教育得到有效普及,继续教育实现全面覆盖,师承教育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意见》明确,未来将重点围绕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全面协调发展需求,着力推进以“5+3”(5年中医学本科教育+3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3+2”(3年中医学专科教育+2年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统筹推进多类型中医药人才培养,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行业特点、以职业胜任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提升为主线的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机制,形成有利于优秀中医药人才脱颖而出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

  为达到上述目标,《意见》提出四项主要措施。一是深化院校教育改革,提高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具体措施为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推进研究生教育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深度融合等;优化中医药学科专业结构,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试办中医药健康服务学院,设立中医养生、中医康复等专业,加大应用型中医药健康服务专门人才培养等;改革中医药课程体系,推出一批符合中医药教育规律、适应中医药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的优秀教材等。另外,《意见》还明确提出,加强中医药实践教学能力建设、强化中医药师资队伍建设、健全中医药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中医药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四项具体措施。

  二是建立健全毕业后教育制度,培养合格中医临床医师。《意见》指出,全面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机制等;探索开展中医医师专科规范化培训,在全面提高中医医师临床诊疗能力基础上,科学设定培训专科,开展中医医师专科规范化培训试点等;积极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健全中医全科专业培训体系,鼓励中医药院校设立全科医学系等。

  三是完善继续教育体系,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对此,《指导意见》提出,扩大中医药继续教育覆盖面,着力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在职在岗医药卫生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等面向基层的中医药继续教育和人才培养专项等;创新中医药继续教育模式,探索开展“互联网+”中医药继续教育等;健全中医药继续教育体系,建立能够满足各级各类中医药人员培训需求的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等。

  四项是加强师承教育,提高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同时,《意见》明确,要从逐步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创新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师承教育模式的人才培养专项建设这三个方面入手,促进该项措施顺利进行。

  《意见》要求,要建立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保障机制,建立中医药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积极推动完善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核机制,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探索建立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级名中医等不同层级衔接,政府表彰和社会褒奖相结合的激励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