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泸西县中医医院党总支组织全院中层以上管理人员80余人在医院三楼会议室开展“五一”节节前集体廉政谈话。
党总支书记彭美芬同志认真传达了泸室字〔2019〕20号关于印发《泸西县提醒谈话制度》的通知,同时针对“五一节”期间廉洁建设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强化廉洁意识。每位同志都要重温中央“八项规定”、云南省委“十项规定”、云南省纪委“九个严禁”、红河州领干部“十不准”、《医疗机构人员廉洁从业九不准》、党中央印发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党员干部还要带头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筑牢防腐之门。二是严守规矩、纪律。凡是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人人做到严守中央“八项规定”、云南省委“十项规定”、云南省纪委“九个严禁”、红河州领干部“十不准”、《医疗机构人员廉洁从业九不准》的各项要求,自觉做到遵守交通规则,不饮酒驾车、不醉酒驾车;不参与赌博活动;信仰宗教、参与封建迷信及发表不正常言论等行为,守好自己的安全门。三是树牢文明意识。落实公民道德要求,自觉践行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牢固树立医院的公立意识,展现公立形象,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彰显医务人员的时代风采。
谈话对象经谈话后纷纷表示:一定要以此次谈话为契机,带头学习相关规定,严守规矩、纪律,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争做新时代的文明实践者、践行者。